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发挥文化育人、网络育人的功能,促进良好家风的培育,将家庭教育宣传有机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的全民共享,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与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拟于今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期间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情景剧推选展播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组织编创、展播推广家庭教育情景剧的形式,集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向上的家庭道德风尚,生动、形象地引导家长和儿童自觉传承家庭美德,携手共创文明家风,提升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鲜活性和感染力,同时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提供一批优秀文化产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以“弘扬家庭美德 树立良好家风”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围绕家庭教育中的为人、孝道、劝学、向善、励志、修养、习惯养成等方面内容,组织广大家长儿童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情景剧自编、自演活动,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展播。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编创、选送、评选、展播推广四个阶段。
1.编创征集。6月至7月。各地要按照活动内容要求,以实际生活为素材,体现亲子特色,组织家长儿童自编、自导、自演、自拍微型情景剧,也可将本地区在“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中的典型事迹改编成情景剧。
2.推荐选送。8月1日至10日。由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各地网上家长学校、中国未成年人网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可联合进行,各省网上家长学校负责剧目视频的汇总,并统一上报至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总校。
各地选送的情景剧视频须为V2.0格式,要求画质清晰,加配字幕,并分别制成适用于收录进光盘和网站展播的两种格式(详见“视频要求”)。
3.投票评审。8月中旬至9月上旬。优秀剧目的评选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各地选送的剧目经活动办公室初步筛选后,于8月15日开始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全国网上家长学校(网站)、中国未成年人网展播,由网民进行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由活动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从剧情导向、与主题契合度、艺术表现力等角度进行评审,最终评出50个优秀家庭教育情景剧剧目和优秀表演奖、优秀剧本奖、组织奖各10个。
4.展播推广。9月中旬至12月底。入选剧目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全国网上家长学校网站、中国未成年人网进行专题展播,并将专题链接到中国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各地网校及其他支持媒体网站;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电视系统等途径,将情景剧作品送入千家万户;将获选作品制作成光盘,免费发放给部分妇联组织、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等,供基层组织家长儿童观看和排练演出。
五、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总校、中国未成年人网、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六、活动要求
1.家庭教育情景剧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面向家长儿童,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情景剧的创作征集工作。
2.请在8月15日前将汇总的剧目视频及推荐表报送中国未成年人网。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推荐作品的质量、导向性及所有权进行审核把关。每个参赛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主办单位在本次展播活动以及之后的非盈利性公益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家庭教育情景剧推选展播活动”的视频节目资源。凡向主办方正式提交参展作品的单位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上述约定。
七、视频格式
1.光盘格式。视频格式:MPEG2编码,码率8M,视音频合一。分辨率:720×576;幅宽比:4 :3;文件格式:mpg。
2.网站格式。视频格式:FLV编码,码率400K,视音频合一;幅宽比: 4:3;文件格式:FLV。
八、报送方式
将两种格式的视频作品刻录光盘后,邮寄到以下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78号建设大厦13楼中国未成年人网编辑部(邮编:610015)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琴 谢天 贾雯
联系电话:028-86980491 028-86980531 028-86980290
传 真:028-86980291
2014年家庭教育情景剧推选展播活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