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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 金奖2万、11月20日止:“时尚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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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06: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奖2万、11月20日止:“时尚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时尚摄影的发展是摄影技术、摄影艺术、时尚业等领域发展的共同结果,摄影师通过照片传达时尚信息,同时也表达个人对于社会、文化的态度和观点,因此使时尚摄影具有更多的社会属性。这种通过作品表达思想和观念的意识也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增强,从而使“时尚”摄影更具深意,更具参与社会议题讨论的价值,是当今社会文化对摄影艺术发展的时代要求。

2014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以主城区为全市月光经济发展龙头,形成以三江口商圈为核心,以甬江、姚江、奉化江和地铁1号线为轴线,以各区市、县特色街区为节点的“一核四轴多节点”的宁波月光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月光经济”又称“夜市经济”,即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区经济在第二时空的延伸,是伴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承担了多种综合性商业功能,是以夜间文化演艺、旅游观光、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展览展销等为主要内容。月光经济的发达水平,标志着一座城市的发达程度、开放性与吸引力。月光经济的发展,对于扩大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活力与品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摄影家协会宁波艺术中心自2015年1月成立并运行,一直致力于扩大影响力,从实现自我突破入手,虚心听取业内艺术家的心声,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以立足东钱湖文化旅游资源为优势,以发展与和谐为主题,以推进“时尚”摄影艺术为主线,以进一步打造国内品牌展事为目标,坚持品牌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摄影艺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路子,进一步扩大宁波艺术中心在国内及国际的影响力。

为了通过摄影这一时尚且大众化的艺术媒介,充分展现当下中国的时尚社会、时尚生活、时尚人物以及人文神韵的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宁波港城魅力,结合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月光经济”的工作部署,用摄影艺术来推介夜间文化资源,带动月光经济发展和城市影响力的提升,中国摄影家协会与宁波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时尚中国”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宁波艺术中心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中国摄影手机报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中国新闻图片网 国际在线 色影无忌央广网

征集主题

分两类征集:

1. 时尚中国类:

全面征集反映目前中国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时尚主题,从时尚视角捕捉当下生活,真实、生动、鲜活地展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主流和中国人民蓬勃向上的风貌的摄影作品。

2. 时尚宁波类:

含“宁波月光经济”与“绚丽港城”主题,全面征集宁波市境内时尚人群、时尚生活方式、从平凡的生活中发现时尚以及展现时尚的城市风貌,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9月——2015年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时尚中国类:

金质收藏作品 1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 3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作品 80-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2.时尚宁波类:

金质收藏作品 2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 50-8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入展作品稿酬由宁波市文联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鼓励新作,尤其是2013年以后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

3.“时尚中国类”拍摄地点不限;“时尚宁波类”须取材于宁波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10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时尚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时尚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时尚中国”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供光盘投稿使用)

作品标题

作品分类 □时尚中国类 □时尚宁波类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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