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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互联网+纳税服务”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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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9:0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实现纳税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持续提升,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率先启动“互联网+纳税服务”,致力于为纳税人打造体验更佳、功能更强、服务更优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促进平台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开放性和创新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全面收集创新创意“金点子”。

  一、征文主题

  我为“互联网+纳税服务”献良策

  二、征文对象

  征文面向全省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和全体国税工作者征集。

  三、征文内容

  征文来稿应紧扣主题,重点围绕四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受理、需求管理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六项功能如何实现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提出具有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借鉴性的建设项目或创意点子。

  四、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奖,从优秀的来稿中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的奖金。评选结果将在四川国税门户网站公布。主办单位将深化征文评选成果运用,部分优秀征文将在四川国税门户网站和《四川国税》刊物上刊载。

  五、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6日前截稿(以电子邮箱收文时间为准)。

  六、相关情况说明

  1.所有征文来稿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箱地址:scgsyjzw1234@sina.com,联系电话:028-86724210)

  2.征文来稿篇幅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配图片。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3.征文文责自负,不得对他人作品或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构成侵权,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4.征文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该作品。

  5.主办单位保留征文活动各项具体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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