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办”)发布了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LOGO(标识)征集公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电子政务办根据征集公告所定规则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了初选、网络评议投票、终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选过程 (一)广泛征集 2015年9月21日我们发布征集公告,期间,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截止2015年10月10日(作品征集截止日)本次活动共收到有效投稿119件。 (二)组织初选 2016年1月27日我们邀请了湖南省德艺双馨艺术家、衡阳市书画院院长李少全、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院长廖建军、衡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邓政、南华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副教授明兰、湖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省工业版画研究院研究员陶志伟等5位专家(高校艺术设计专家3位、社会用户代表2位)对所有有效稿件进行初选,最后选出了5件作品入围终极评选。 (三)公开评议 为了能选出最能代表市党政门户网站形象的LOGO标识,让公众参与、集思广益,1月28日我们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对5件入围作品进行评议投票,截止2月2日17点(投票截止日),投票结果如下: 第一名:一号入围作品,共计有效投票792票; 第二名:五号入围作品,共计有效投票529票; 第三名:四号入围作品,共计有效投票361票; 第四名:二号入围作品,共计有效投票202票; 第五名:三号入围作品,共计有效投票75票; (四)终选复评 2月3日,我们邀请了李少全、邓政、陶志伟等三位专家作为我们的终极评选专家,专家组根据5件入围作品的网络评议投票结果进行复评,最终评选出了终选作品1件。 二、评选结果 (一) 终选作品展示 四号入围作品 作者:陈新华 (二)其他入围作品展示(排名不分先后) 三、其他事项 1.经专家组各位专家一致认定,终选作品还需进一步修改才能正式采用,请终选作品作者见公告后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沟通作品修改事宜。终选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市电子政务办,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作品采用后如被举报侵权,给市电子政务办造成恶劣影响的,设计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2.请所有获奖者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34-8836233。 3.本次活动市电子政务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
http://www.hengyang.gov.cn/zfxxgk/szfxxgkml/tzgg/tzgg/201602/t20160217_395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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