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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2000元 汝州市桃花旅游文化节有奖征文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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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3:3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汝州市桃花旅游文化节有奖征文启事
  阳春三月,汝州市陵头镇桃花谷已是花满枝头,醉了游人。为进一步提升陵头镇旅游文化品位,打造桃花谷旅游文化品牌,推动乡村旅游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展示陵头镇桃花谷桃花美景,进一步提高陵头桃花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汝州市信息中心、陵头镇党委、陵头镇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16汝州市桃花旅游文化节”有奖征文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全社会征稿。
  一、作品要求
  以优美的文笔,展现陵头镇桃花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俗风情、深厚的人文底蕴,以及陵头镇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扩大陵头镇桃花谷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征文对象
  汝州籍人士或在汝州工作生活的新汝州人,年龄不限。
  三、作品形式
  散文、诗歌,字数要求3000字以内。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6年3月27日开始,至2016年4月30日结束。主办方于4月底邀请专家组成活动评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计
  征文设一等奖1件,奖金2000元。二等奖1件,每件奖金1000元;三等奖1件,每件奖金500元;优秀奖10件,每件奖金200元,入围奖30件。
  六、其它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作者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2.举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分类评奖,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享有除署名权外的所有权利,还拥有使用权。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责任问题,由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请自留底稿。
  4.举办方将组织专家作为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证书。
  5.举办方将选择本次获奖的优秀作品,刊登在《今日汝州》或推荐在其他刊物上发表。活动相关事宜将同时在汝州新闻网网站和《汝州城事》官方微信上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6.所有来稿请寄(送)汝州市信息中心征文活动办公室。
  邮寄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2号汝州市信息中心。
  邮编:467599(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标明“征文”字样)。
  七、本次征文主办单位:
汝州市信息中心、陵头镇党委、陵头镇人民政府。
  八、本次征文活动设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
  联系人: 丁亚伟
  电 话:0375-6736032    13903752616
  电子邮箱:ruzhoutaohuajie@163.com
  邮政编码:467599

  汝州市信息中心
  中共陵头镇党委
  陵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6日

  汝州市桃花旅游文化节征文大赛组委会

  主 任:韩建国(陵头镇党委书记)
  赵爱军(汝州市信息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总编辑)
  副主任:李秋生(陵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张利萍(市信息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亚丽(市信息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亚飞(市信息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史向峰(陵头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
  杨栋杰(陵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师格(陵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大赛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中心,张利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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