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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公告2016-04-15 [url=]葫芦岛市龙港区旅游局[/url]
为进一步塑造龙港旅游的新形象,有效提高龙港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传达龙港旅游的独特魅力,强力推动龙港旅游新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港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龙港区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要充分反映龙港区的自然文化内涵和特色,充分彰显龙港区丰富的旅游资源,独特的人文内涵。龙港区作为“关外第一市”葫芦岛市的中心城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自然景观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海滨碧波浪柔,滩缓沙细。龟山日出,惟妙惟肖;望海寺有“山林现古寺,人在仙境游”之意境;飞天广场镌刻着航天英雄杨利伟一飞冲天的功勋;国家4A级景区葫芦山庄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休闲农业渔业示范点,景区山、海、林、岛,风景不殊,葫芦文化与原生态关东民俗文化独树一帜,年度“中国·葫芦岛国际葫芦文化节”声名远播;葫芦岛筑港纪念碑矗立在炮台山上,阅尽了历史的沧桑,承载了少帅张学良振兴东北的梦想;百万侨俘遣返地见证着中日友谊,展现了中国人民以德报怨的博大胸怀;重庆号巡洋舰起义官兵鏖战于此,尽显恋土报国之志。 2、旅游宣传口号具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语言通俗易懂,文字精炼,富于美感,易于记忆,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并附创作理念或含义等文字阐述。 3、旅游形象标识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鲜明的时代气息和生动的艺术美感,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展示。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稿件,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200~800字的创意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本人没有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三、作品提交 1、投稿人来稿时要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本次征集采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并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老基地龙泽园1号龙港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旅游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谷泉 电话/传真:0429-2201168 邮政编码:125000 四、截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法 1、龙港区旅游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葫芦岛市电视台、龙港区电视台及龙港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公布。 3、龙港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择日对征集评比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 六.奖励标准 1、口号与标识各设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500元整; 2、所有获奖者将由龙港区旅游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为准; 3、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龙港区旅游局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 龙港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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