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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山东全民阅读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
关于开展山东全民阅读活动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推动山东全民阅读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体现山东全民阅读“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宗旨。
2.徽志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内涵丰富,总的要求就是突出山东地域特色和孔孟故里深厚的齐鲁文化底蕴,同时兼顾当代时尚文化气息。徽志以汉字、英文字母、书籍造形等组成。
3.徽志应该简洁明了,适合旗帜、服装、胸牌、报纸专版等使用。
4.宣传口号要求朗朗上口,浅显易懂,催人奋进,易于传播。字数原则上为十字以内。
5.宣传画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一目了然。
6.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在任何媒体发表,并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7.徽志、宣传画每人最多各提供两幅;宣传口号每人最多提供三条。
二、作品规格
徽志、宣传画投稿标准均采用A4幅面,使用彩色图形设计,附简要《设计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和表现意图,并将A4纸上徽志、宣传画装裱在黑色底板上。
三、提交方式
徽志、宣传画材料一式两份,并附注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手机号、邮箱)、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投稿。请在函件上注明“山东全民阅读活动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征集”字样。同时,应征者应通过邮箱上传徽志、宣传画的电子版。
宣传口号一律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字体为三号楷体。
四、奖励办法
1.徽志作品评出入围作品5件,每件作品获奖金1000元;最终当选作品1件,获奖金10000元。另设优秀作品5件,每件作品获奖金500元。入围作品和最终当选作品奖金不重复计算。
2.宣传口号作品评出入围作品10条,并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条,获奖金3000元;二等奖3条,每条作品获奖金1000元;三等奖6条,每条作品获奖金500元。
3.宣传画作评出入围作品10幅,并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幅,获奖金5000元;二等奖3幅,每幅作品获奖金2000元;三等奖6幅,每幅作品获资金1000元。
4.获奖者须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五、截稿日期
2014年9月15日(邮寄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以发送时间为准)。
六、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由国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严格评选。徽志、宣传口号、宣传画最终入选作品将通过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徽志入围作品(包括当选作品)、宣传口号、宣传画入围作品和优秀作品的知识产权与版权,归山东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所有。
5.宣传口号内容相同的,以电子版到达时间为准,最先到达参加评选,其他取消参评资格。
6.山东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地址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712室。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061712 0531-86061714(传真)
邮箱:sdqmydzj@163.com
山东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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