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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3000元 市教育局公开征集“本溪教育之歌”歌词、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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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07:5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弘扬本溪教育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征集“本溪教育之歌”歌词、“教育赋”及“本溪教育”标识。最高奖金3000元。
一、征集要求
(一)“本溪教育之歌”歌词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本溪教育“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面向人人、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充分反映全市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和良好作风。
2.感人激励。歌词言简意赅、热情豪迈、意蕴深邃,叙事与抒情相结合,避免空洞的口号。
3.注重创新。富有时代性、创新性,体现打造“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二)“教育赋”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围绕我市教育发展的历程,以本溪教育的历史文化、现代理念、发展成就为重点,全方位展示我市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成果,内涵丰富厚重。
  2.形式要求。以赋为主要表现形式,题目为“教育赋”。注意长短句交替、骈散并用,尽量避免一式四六句所造成的僵化呆板;既要符合赋体文基本特点,又要避免堆砌辞藻,整体要求通俗晓畅、典雅清新、辞浅意深、达到思想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典故引据要有出处可循,注重作品的厚重性。
   3.字数要求。作品总字数在800字以内。
(三)“本溪教育”标识设计要求
  1.围绕实现本溪教育强市战略目标,体现教育全新价值理念和现代化目标等内涵。
  2.创意独特,时代感强,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寓意深刻,造型简洁流畅,色彩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便于印刷和加工制作,整体效果好。
  3.设计作品可以采取手绘或电脑制作的方式,须有设计和创意详细文字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做出具体解释。应征稿件为彩色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黑白稿各一份,按A4纸规格;电脑设计稿为JPG格式,颜色模式必须是RGB,图案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在600KB以下。

二、应征须知

  1.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到征集活动中来,投稿人须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便于联系。参选信息表附后。
  2.应征作品均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溪市教育局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使用权。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三、评选方式
    由本溪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将评出“本溪教育之歌”歌词及“本溪教育”标识各类的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并将获奖作品在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上公布,被评为一等奖的作品将被市教育局认定使用。
四、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五、投稿方式
(一)邮寄:请将A4纸张规格的效果图和光盘文件邮寄至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收件人:本溪市教育局宣传部收;邮编:117000。接受现场报送,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42805957  42805813。
(二)电子邮件:请将作品,发送到bxsjyjxxwhj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集作品”字样。
本溪市教育局     


“本溪教育之歌”歌词、“教育赋”及“本溪教育”
标识参选信息
参选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业

身份证号

手  机

电子邮件

邮  编

通讯地址

作   品  名   称   及   创   意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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