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东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和汕头市推进创文强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市民投身创文强管工作的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集中群众智慧,提高创文宣传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文的强大合力,市文明办决定联合龙湖区地税局在全市举办“文明汕头共创建”创文宣传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体汕头市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不限。 三、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以“文明汕头共创建”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汕头创文强管新思路、新成果、新局面为背景,以倡导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突出汕头地域特色和文化气质,体现全民共创共享创文成果的理念,文字精炼,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创意,力求既具生动性、煽动性,又具感染力、亲和力,以利于唤醒人们内心的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激发广大市民共建文明汕头的高尚情操。作品报送每人不超过5条,文字每条在30个汉字以内。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否则所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对应征作品,主办方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同时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stswmb330@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文明汕头共创建’创文宣传语征集活动”,在内文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五、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从征集到的宣传语中评出优秀奖5名,入围奖40名,并颁发奖金。获奖作品将在汕头文明网及“ST文明汕头”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推广,并在今后创文宣传中进行运用。 汕头市文明办 龙湖区地税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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