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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歌赋] 8000元 “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评选大赛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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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0 21:4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诗歌文化,彰显武昌黄鹤楼诗歌千年魅力,推动当今传统诗歌的繁荣,拟定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联合举办“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评选大赛,有关大赛活动征稿等事项如下:
   一、大赛活动:“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评选大赛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汉昙杯•黄鹤楼古体诗歌大赛”,大赛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参赛诗中评选出20首佳作,颁发相应的奖项奖金;第二阶段为“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评定,即将第一阶段评选出的20首获奖佳作,与正式公开出版的唐至清代黄鹤楼诗中评选出80首,合并为100首,按艺术成就、思想境界、综合影响等因素进行名次排定,最终产生“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获大赛一等奖的诗作,若进入排行榜前10名者,另给予奖励。
   二、征稿对象:面向海内外中华传统诗歌作者及爱好者,年龄、职业、地区不限。
   三、征稿内容:参赛作品以“黄鹤楼”为题或主题,紧扣时代脉搏,内容健康向上。
   四、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截稿。稿件标题注明“参赛作品”发至电子邮箱:hhss465358@126.com(大赛组委会收)。
   五、征稿要求:1、参赛作品因进行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的参照,体裁限定为五、七言律绝(含排律)、古风(含歌行),不包括词、曲、新诗等。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新作,获奖作品网上公示,严禁抄袭翻版,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3、参赛作品的用韵,旧韵(平水韵)新声韵(注明十八韵或十四韵)均可,但不得混用。4、参赛作品仅限一首,一律用电子稿,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便于与作者联系。5、投稿即表示作者授权大赛组委会和主办单位对该作品具有集结、出版、点评等权利。
  六、奖项设置:第一阶段20首佳作。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2名,奖金各200元。获大赛一等奖的诗作,若排进前10名的,对其作者另给予3万元奖金(税前)。
  七、颁奖时间:1、2017年2月11日(元宵节)发布“汉昙杯•黄鹤楼古体诗歌大赛”评奖结果,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网上公示。2、2017年5月30日(端午节)发布“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并在武昌黄鹤楼下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八、其他事宜:1、大赛及排行活动结束后,由黄鹤诗词文化中心和汉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编辑出版《古今黄鹤楼诗百首排行榜》一书,根据出版需求,或百首单独成书,或包括百首另从参赛作品中遴选200首入围佳作参编成书。成书后奉赠给每一位入编的作者,书籍版权归黄鹤诗社。2、本次诗赛、排行的整个过程秉承公开公正原则,接受业界和社会监督。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专家学者以及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得参赛参评,但其与黄鹤楼主题有关的原创新作,一并参编附后,获赠书一册。3、本次活动及编撰出版费用均由武汉汉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赞助。大赛及颁奖等活动由楚天都市报宣传报道。有关大赛、排行、颁奖的解释权归主办双方。      

主办单位:黄鹤诗词文化中心(黄鹤诗社)、汉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汉昙社)
协办单位:武昌社会福利院
合作媒体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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