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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广西宁明县“花山杯”诗词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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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22:2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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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宁明县“花山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宁明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古属百越地,为骆越根祖圣地,邑内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为弘扬国粹,运用诗词讴歌宁明县的自然风光、悠久历史和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杂志社、宁明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对象:海内外各地诗词爱好者


    三、截稿日期:2016年 12月 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宁明县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及其他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改革开放之建设成就等。


    五、作品要求:符合格律,新旧声不限,但不能混用;用典必须注明出处;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自创诗词。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3000元;二等奖4名,各1000元;三等奖8名,各500元;优秀奖30名,各200元。


七、评选方法:采用匿名编号三级评选法,首先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进行初评,其次由广西诗词学会进行复评,入围作品最后由中华诗词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


八、稿件处理:1、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发表,获优秀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公布作者姓名。全部来稿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择优结集出版。2、来稿恕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投稿参赛的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大赛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3首以内,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纸一首,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为匿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发稿。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


邮寄地址:广西宁明县老干局,邮编:532500;电子邮箱:thg8620558@126.com
联系电话:13907816118 ,     13397802099。


《中华诗词》杂志社
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

2016年 9月 10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8585616&ver=1&signature=3t2DlcLfAQqZl2-Xatgm9T7Ht-WGq0AF*H5wCdmF0TFO80x4u8pDQiHMIKso1S48d*8lvci02nleEo9hwiRuHeDxRQSs327GZivuYgZfOfrTEng*XVUabt8ROEhfbr8YqjnnIPgilgHFlcKvwXZwX*42kinmmdg-jLzMOJtAK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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