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Logo)征集活动于2016年8月15日—9月10日举行,评选工作已于12月12日结束。本次活动共收集到来自全国30多个城市,21位设计爱好者及专业组织提交的作品共39个。经过评选初评会、专家评审会和终审会3轮评审,决定选用江苏省常州市刘剑波设计的作品作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Logo)。感谢21位设计爱好者的积极参与。现将获选作品公告如下:
一、作品展示
二、公告时间:
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1日。
三、有关事项:
1、获奖作品如有侵犯他人权益,请及时告知,一经发现,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我单位无关。
2、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获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