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旅游品牌,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灌云旅游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元月21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形象生动,能准确反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这一主题和灌云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要有独特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精练,庄重美观,易于识别与传播。
3.应征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投稿人和署名人对作品的知识产权承担法律责任。
四、征集规则与作品权属
1.主办方给予获奖者相应额度的奖金,以此作为稿酬,且不再支付创作者其它费用。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以及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权利等,有权将其标识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源文件),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5.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主办,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与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2.组织评选工作由主办方组织实施,初选作品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众投票,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
3.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作品3件,按照得分高低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评选结果将通过《今日灌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投稿方式
1.邮寄投稿 应征作品包括标识设计图片(jpg)电子文档和300字以内的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以纸质方式送达时,请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和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各一式二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同时提供作品电子文档一份; 2.邮箱投稿 投稿邮箱2338189694@qq.com,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同时,请在来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 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城恒驰大厦8楼,邮编:222200 联系人:何洪斌、王习文;电话:0518-88166620。
投稿信箱:2338189694@qq.com
七、平台支持
1.连云港发布(微信公共号)
2.今日灌云
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 2016年11月5日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