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修武旅游形象,扩大修武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更多的人认识修武、了解修武、喜欢修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修武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修武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日期 2017年7月1日至15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一)宣传口号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精炼、内涵丰富,具有独创性和较强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2、作品需结合修武县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厚的人文底蕴、浓郁的风土人情等优势,提炼修武旅游个性符号,能够准确体现修武元素与特色。 3、每位投稿人提交的宣传口号命名不超过3条,每条命名文字一般在16个汉字以内,并附500字左右的简要创意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 1、融入修武元素,彰显城市特质,突出旅游特色。创意新颖、简洁美观、色彩鲜明、寓意深刻,图案结构易于识别、记忆、推广、运用和制作,能体现修武县的独特定位、典型特征以及核心文化,凝聚大众归属感和认同感。 2、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递交,文字须清晰叙述logo的创作灵感、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文案说明,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3、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像素1000*100以内,大小3M以下,分辨率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投稿要求 本次征集以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应征者可将相关文件发至xwqyly@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修武旅游宣传口号”“修武旅游形象标识(logo)”投稿,并在正文中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修武县旅游主管部门。”无此项内容,投稿无效。 提交内容需包含应征作品、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如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五、评选办法 (一)修武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挥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分别评出入围作品3件,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评审委员会最终将结合各方意见,分别确定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中选作品1件。 (二)征集方可以要求入选方案的设计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入选方案设计者要积极配合,直至征集方认为达到要求为止。 (三)如果方案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没有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奖项可空缺。 六、奖励办法 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中选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中选作品不同时享受入围作品奖励,获奖者按相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作品权属 (一)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如作品入选,征集方将要求作者本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二)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除可获得规定的奖励外,仅可保留署名权,并提供源文件。 (三)所提方案与原资源重复的视为无效。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四)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征集方。 八、联系方式 电话:(0391)3805508 地址:焦作市修武县文化城图书馆二楼 修武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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