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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LOGO创意设计作品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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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8:3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是上海市金山区域内新闻信息采集生产、集成发布的主流媒体,是外界了解金山和本地百姓获取新闻资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在区域范围内深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中心旗下拥有13个媒体端,负责金山报、金山人民广播电台、金山电视台、手机报以及新浪网微博群、微信公众号群、网站、APP手机客户端、户外显屏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基本形成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分众化传播体系。
征集内容
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LOGO创意设计作品
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9月15日(邮寄提交以邮戳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1、创意设计作品要充分体现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致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发展理念,着力打造新闻精品力作、传播先进文化的担当精神,展现金山新闻传媒特色,彰显金山人文情怀,具有时代气息。
2、创意设计作品应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力求构思巧妙、简洁明快、灵动时尚,具有强烈的辨识度。可以为图形或图形与文字等的组合,应附有文字说明,对设计理念、蕴含意义或寓意等内容进行阐述。
3、创意设计作品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以A4幅面白底绘制,LOGO设计尺寸不小于120mm×1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为JPG或TIF格式提交,保留设计原图(如AI、PSD、CDR等格式),以便入围后提交源格式文件。
4、创意设计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广泛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5、参赛者可同时提交多个LOGO创意设计作品,应随参赛作品准确提供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或学校等真实信息,若团队合作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
6、创意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创意设计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计作品本身和用于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与其他相关标识雷同或相似。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后果。
报送渠道
投稿方式一
信件邮寄至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280号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1806室,邮编200540,信封正面请注明“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LOGO创意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投稿方式二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stvbgs@163.com,在主题上注明“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LOGO创意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奖项设置
征集期结束后,主办方将聘请业内专家和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最终结果预计于2017年10月底在金山视听网、“i金山”“视听金山”公众微信号、“金山报”“金山广播电视台”新浪微博等公众平台上发布。
此次征集活动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项下全部权利属于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中心对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完全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等。中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本次征集大赛最终解释权归金山区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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