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关于征集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的公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2:0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0-10 12:09 编辑

为进一步服务和改善民生,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由省消保委、省工商局牵头在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
  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背景、内容和措施
  详见《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
   2、作品要求:突出放心消费创建主题,寓意生动贴切、设计新颖、简明大方,并提交创意说明。
   3、格式要求:提交的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大小不超过2M。原文件为AI、PSD格式,dpi为300。
   4、投稿途径:电子版请投送至zhangluming2003@163.com,纸质版请邮寄至省消保委(合肥市宁国路112号工商大厦13楼,邮编:23001),投稿请注明“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征集”
   5、截稿日期: 2017年10月25日24时。
  三、评选奖励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选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有机会与主办方共同完成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优化工作。
  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0月底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公布。
  四、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首次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获奖作品如有侵权行为,将追究投稿人法律责任,并追回获奖奖励。
   2、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不得擅作他用。
   3、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使用。
   4、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16 07:17 , Processed in 0.484937 second(s), 2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