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征集活动,诚邀国内外知名宣传策划单位参与,现将本次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
一、组织单位 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三、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深入推动“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建设,持续提升湘潭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真正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结合《湘潭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2016-2025)》,三年内要实现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努力宣扬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知识,提升市民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办特向全社会征集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报名须知
四、宣传方案的评选、确定与使用 (一)成果归属与使用: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恕不退还,征集单位按约定向获奖单位支付奖金后,即获得对参选方案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二)参选方案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一切后果,均由参选单位负责。 (三)入选获奖单位需按照征集单位要求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及账户账号后方可支付等额奖金。
五、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 2017年11月10日,在湘潭市林业局等网站发布公告。设计单位在公告发布7日内报名,主办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单位提供《湘潭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材料。 2、方案征集评选阶段 2017年11月20日前,报名单位向主办单位提交工作方案。11月下旬,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2017年12月上旬,公布征集结果。
联系地址: 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林业局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55574176
奖励方式
征集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对入围获奖方案奖励如下:
一等奖(1名): 奖励3万元 二等奖(1名): 奖励2万元 三等奖(1名): 奖励1万元
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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