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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重金征集形象馆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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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7:4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塑造三亚市群艺馆新形象,展现市群艺馆的独特内涵,提升知名度、美誉度。推动市民游客走进群众艺术馆,激发学习文化艺术的热情,现三亚市群众艺术馆面向社会征集馆歌作品。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二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主题:以建设精品城市,打造幸福三亚为主题,体现三亚市群众艺术馆积极向上、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及服务精神。
2.题材上要求积极向上,时代感强,易于传唱。体裁形式不限,可以是美声,也可以是民族和通俗歌曲,独唱、重唱等形式。要求歌曲作品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以引起广大群众共鸣。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易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
3.应征作品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能超过6分钟。
4.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歌词由谱曲者自寻合作对象。
5.本次征集作品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有版权争议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6.作品投稿要求A4纸打印,附带录音小样(MP3、WAV格式)。投稿时需提交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作者信息。

三参与方式

1.征集对象:全国音乐创作者
2.投稿方式:直接送稿或者电子邮箱投稿(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群众艺术馆六楼活动部,邮编572000;电子邮箱:sysqyghdb@126.com

3.联系人:唐玉兰13118946098   裴珏13907602319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我馆将组织知名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为三亚市群众艺术馆馆歌的作品,奖励创作、制作费用20000元人民币(含税),歌曲后期制作费用均由三亚市群众艺术馆承担。

五作品权属

1.本次征集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征集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入选作品的使用权。
2.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如有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
3.凡送作品征集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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