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兴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第四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正式启动。即日起开始征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裁 本届大赛分为两项。第一项:诗词曲类,包括格律诗、词和散曲。第二项:楹联类。 古风、骈文、自度曲、赋以及现代诗不纳入大赛范围。 二、内容 本届大赛主题为:九州雅韵。 大赛围绕这个主题,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歌颂各族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的壮举和豪迈情怀;赞美祖国的壮丽山河和悠久文明;激励人们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而奋斗。 要求: 1、作品为原创,即未公开出版发表,未曾在公开赛事中获奖的作品。 2、符合传统诗词曲和楹联的格律要求。 3、内容健康向上,坚持文化自信、突出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作品具有时代特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 三、投稿 本届大赛已开通手机投稿系统,投稿请关注公众号“中国百诗百联大赛(zgbsbl)”,按页面指引投稿;也可登录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网(www.zgbsbl.com),进行投稿操作。本届大赛不接受纸质投稿和电子邮箱投稿。 四、须知 1、参赛者在投稿时一律使用实名,不得使用与有效身份证件不相符的姓名。按要求在投稿系统中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投稿一律文责自负。本赛继续实行投稿即时展示的方式扩大交流。投稿必须遵守大赛规则,凡违反投稿原则和恶搞者,大赛办予以剔除并封号,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本届大赛设定投稿数量上限。每项投稿不超过2篇,允许两项同时投稿。超过投稿数量上限的作品系统将自动拒收。 4、投稿在截止日前可修改,截止时系统自动锁定。 5、大赛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版权。作者本人拥有作品使用权。 6、凡投稿者,一律视为同意大赛征稿规则。 7.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7时。 8、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稿件实行三轮评选: 1、初评。从全部来稿中评出入编作品约60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约4000首,楹联作品约2000副,作为《第四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作品集》的入编作品。 2、复评。从入编作品中评出入围作品约8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约500首,楹联作品约300副。 3、终评。从入围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200首/副。其中诗词曲作品100首,楹联作品100副。然后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等级奖。 每轮评选出的作品均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项 1.优秀作品奖 第一项诗词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86名。 第二项楹联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93名。 奖金: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5000元/名;三等奖3000元/名;优秀奖1000元/名。 2.作品点赞奖 本届大赛设立作品点赞奖。大赛一律通过微信点赞,每部手机对一篇作品只能点赞一次,超过的系统自动拒绝。从大赛开始时接受点赞,到获奖作品公示结束即2018年9月18日截止,从点赞数超过100次的作品中,按点赞数多少取前100名为点赞奖。获点赞奖的作者作品编入作品集,组委会颁发证书,奖励作品集1册。每名作者只能获点赞奖1篇作品,超过的不予奖励。 3.最佳评论奖 大赛最佳评论奖从大赛网站“参赛作品点评”栏目发表的评论文章中评选。凡被评论作品进入获奖作品的评论文章即具备评奖资格,从这些文章中评选10篇授予最佳评论奖,每篇文章奖金1000元(每名作者限一篇目获奖)评论文章摘要登载于大赛作品集中。 4.大赛特别奖 本届大赛设特别奖,以表彰对本届大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或作品有特别影响的作者,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特别奖总数不超过5名。 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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