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 宣传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吉祥物 征集活动延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儋州知名度、美誉度和开放度,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儋州市的历史文化、发展成就和独特的魅力,儋州市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0月1日—11月30日开展了儋州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参与者积极性很高,收到投稿作品数百幅,但是总体上还达不到相关要求。根据原计划安排,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征集,为了进一步扩大本次征集活动的范围,获得内容更为丰富的参评作品,组委会决定将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时间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同时声明:
1、参评作品可采取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城市形象吉祥物三项组合方式投稿,也可采取单独方式投稿,采取其中二项组合投稿的一律按单独方式投稿看待。
2、已参加组合方式投稿的作品不可同时参加单独方式投稿,否则视为无效。反之亦然。
3、组合方式投稿奖项设置入选作品奖1名、入围作品奖4名,其中:入选作品奖奖金100,000元(税前),入围作品奖奖金各10,000元(税前);单独方式投稿中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城市形象吉祥物奖项设置入选作品奖各1名、入围作品奖各4名,其中:入选作品奖奖金各30,000元(税前),入围作品奖奖金各3,000元(税前)。
参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既能反映儋州历史、人文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彰显城市魅力,又能体现儋州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活力和成就,契合儋州未来发展的定位;准确贴切,语言精练,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适合在各种媒体、载体和场合使用和传播;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思想性、应用性和时代感;符合大众认可,易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认知和接受。
每条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字以内。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品题目、尺寸、设计说明等。城市形象吉祥物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动漫周边产品(如礼品、饰品、桌面设计等)的开发;参评作者需绘制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至少三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作品应配有作品名称、材质、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等。
参评者可通过邮寄、当面提交和网络投稿等方式进行投稿。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街民政大楼五楼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邮政编码:571700,联系电话:0898—23326606 ,联系人:李学哲,邮箱:lyban88@163.com。应征者应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投稿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儋州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等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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