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于2017年7月份获批筹建“辽宁省牡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扎实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提升庄河市牡蛎的知名度,推进庄河市牡蛎产业发展,庄河市委宣传部、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牡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征集内容 庄河市“辽宁省牡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 征集范围 关心和支持庄河市牡蛎产业发展的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日 作品要求 1.宣传口号应紧密结合“辽宁省牡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高度概括“庄河牡蛎”的特点和主题理念,赋予鲜明的“庄河牡蛎”象征意义。 2.宣传口号要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形象生动,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 相关要求 1.主办方对于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并随机抽取参与奖150名,分别给与相应奖励。 2.应征作品须为投稿者原创,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等由投稿者承担相关责任。 3.应征作品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其作品的知识产权系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4.主办方对征集到的作品及相关资料等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通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2、信件投稿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八号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3、来稿请写明投稿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4、对于获奖人员及其它有关事宜,主办方将通过电话与投稿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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