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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工学院校歌歌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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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6:3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办学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建设学校、热爱学校的激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和品质,学院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歌词征集重点面向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同时,欢迎关心首钢工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330日截止。
  三、征集要求
1、歌词能够充分反映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校训精神;体现师生“自强、求实、团结、创新”的精神风貌。
需要了解首钢工学院概况者,请登录学院网站首页“学院简介”。
  2、歌词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厚重感,创意新颖,立意高远;要抒发师生对学院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追求。
  3、歌词应长短适当,简洁生动,自然朴实,朗朗上口;应节奏明快,易于传唱,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
  4、应征者可对歌词的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附上简要说明,引用典籍请注明出处,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四、评选程序
  1、校歌歌词征集活动截止后,由学院校歌歌词评选小组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候选作品。
  2、入围候选作品校园网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歌词评选小组再次进行评选,确定入选奖、入围奖等奖项,并报院党委审定。
  4、根据院党委意见,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报学院党委批准,再进行谱曲,最终形成首钢工学院校歌。
  五、奖励办法
  校歌歌词征集活动设以下奖项:
  1、入选作品奖1项。全部或大部分采用者,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并颁发证书。
  2、入围作品奖5项。少部分采用或有参考价值者,奖金价值100元的奖品,并颁发证书。
  请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各处室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师生员工积极投稿,每个单位投稿不少于一篇。
  六、知识产权
  1、征集的作品属于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具有原创性。如有抄袭、借用、盗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2、学院对所有征集作品有修改、增减、采用或部分采用、宣传等权利,如不同意,请予说明。
  3、对入选作品,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归首钢工学院所有。
  七、投稿方式
  1、书面投稿或E-mail投稿均可。书面投稿请用A4纸打印,并在信封注明“校歌征集”字样;E-mail投递以“校歌征集”命名邮件主题。
  2、投递作品需附简要创作说明及第一作者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及邮编。
  3、为保证原创,防止抄袭,如有相同或相近作品,以接收作品的时间为准,只接受来稿最早的作品参加评选。
  4、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本人留好底稿。
  5、交稿地点及联系方式
  直接投稿地点:首钢工学院9号楼301室党群工作部。
  来函投稿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首钢工学院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李凤娟
  电子邮箱:942547491@qq.com
  联系电话:01059805896
  邮编:100041

首钢工学院党群工作部
首钢工学院学生处(团委)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


http://www.sgit.edu.cn/sgitcms/notice/8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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