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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语类] 迁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城市质量精神”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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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5 06:3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5-5 06:35 编辑

中共迁安市委宣传部
迁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市质量精神”作品征集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乡(城区街道)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各派出机构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提高质量工作全民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共迁安市委宣传部、迁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安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LOGO,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迁安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LOGO。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迁安城市转型特色和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等。
2.内涵:立足质量,体现迁安市历史人文底蕴,彰显迁安特色的质量文化内涵以及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
3.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简洁明快、易记上口、便于宣传;原则上不超过20字。LOGO要求积极向上、寓意丰富、便于宣传。
4.释义: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LOGO的文字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5.其他: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参选作品若被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迁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四、评审方式
中共迁安市委宣传部、迁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媒体公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迁安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LOGO活动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各设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各设入围奖50个,各赠送纪念品一份。
六、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请发送电子邮箱:qazlqs@126.com
2.纸质来稿作品请采用A4纸打印后邮寄,邮寄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3125号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0315-7660908。
3.所有应征稿件注明“迁安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身份信息、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
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2018年5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5Kuwtt4dvucpmnpcMli0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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