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江苏省东台市,始建于1965年,现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4A级景区、江苏省旅游度假区。为全面提升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形象,提高景区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景区文化内涵,现面向全球征集"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LOGO及宣传口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东台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新华网上海频道、长三角频道
三、征集内容类别: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标志(LOGO)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SLOGAN)
四、征集要求
征集作品将结合黄海国家森林公园的特色元素,从文化背景、创意设计、色彩运用、Logo释义、宣传口号等方面入手,寻找能够代表和体现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内涵的新创意、新思想和新设计。
五、参赛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5日-2018年6月30日,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六、奖项设置
1、景区旅游标志(LOGO)
一等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LOGO最终选用作品,设置1个名额获奖,
奖励人民币50000元。(不再支付入围奖金)
入围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LOGO复选作品中设置10个入围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个。(入围奖作品经评审获得一等奖后将不再支付入围奖奖金,经评审无符合一等奖获评条件时,仅按照入围奖进行奖励)
2、宣传口号
一等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最终选用作品,设置1个名额获奖,
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再支付入围奖金)
入围奖
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复选作品中设置10个入围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个。(入围奖作品经评审获得一等奖后将不再支付入围奖奖金,经评审无符合一等奖获评条件时,仅按照入围奖进行奖励)
七、征集说明
1、2018年5月5日-2018年6月30日,活动启动与征集。按照征集要求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符合规定的设计作品,进入评审组初评。
2、2018年7月1日-7月5日,评审组初评。评审组从征集到的作品中,每个类别选取符合条件的20件优秀作品,进入到网络投票阶段。
3、2018年7月6日-7月15日,复选投票。征集方将初评的20组优秀作品,开放微信平台投票;根据投票数据统计,每个类别选定排名前10名的参赛作品,作为专家评选入围作品的依据之一。
4、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对进入复选的作品进行评分,评选出每类别入围奖各10名,一等奖各1名。(如无特别优秀或符合条件的,仅评选出入围奖)
5、201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将最终录用一等奖及入围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为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详见奖项设置)及证书,并公布大赛最终获奖名单。
八、投稿须知
(一)LOGO投稿须知
1、LOGO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LOGO设计图案及字体需用矢量文件设计;
3、LOGO设计及创意说明统一竖版排版,排版在A4页面范围内,上面为标志设计,下面是300字左右标志设计说明及CMYK色彩标注;
4、每个设计标志提供一个文件,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以JPG最佳,格式压缩后发送上传,每张文件大小原则上不得大于2M;
5、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6、标志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黄海国家森林公园景区LOGO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现;
7、征集作品统一提交至组委会投稿邮箱:xinhuanet2018@163.com;
8、参赛者投稿时需在邮箱中统一提交: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QQ号。
(二)宣传口号投稿须知
1、宣传口号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宣传口号应文字精简、主题突出、富有美感;
3、宣传口号应附300字左右创意说明,说明口号所体现的内涵或寓意;
4、为便于英汉对照,欢迎提供宣传口号对应准确的英文翻译;
5、宣传口号作品以A4竖版, word文档形式发送,word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6、宣传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宣传口号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现;
7、征集作品统一提交至组委会投稿邮箱:xinhuanet2018@163.com;
8、参赛者投稿时需在邮箱中统一提交: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QQ号。
(三)版权法律相关内容:
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景区LOGO和宣传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入围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
九、其他须知
1、大赛一等奖及入围奖作品的获奖者,主办方会通知提交作品承诺书、应征作品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扫描复印件,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2、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再支付除奖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使用等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
3、此次活动征集面广,请参赛者合理安排参赛时间,及时交稿,避免重复上传或上传失败;
4、征集期间如有任何疑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主办方;
5、复选投票阶段若发现采用不正当行为(如使用投票器、恶意刷票等),所有违规异常投票数均为无效;
6、如宣传广告语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7、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产生著作权等民事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如果获奖作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9、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0、本次征集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了解征集活动相关情况或需要景区提供相关素材,请联系姜先生:1385109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