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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00元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院徽、标识(LOGO)征集公告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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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5-22 07:36
标题:
400元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院徽、标识(LOGO)征集公告 7,31
一、征集对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海内外全体校友,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三.作品要求
1.院徽底色和图案搭配要庄重典雅,寓意深刻,能够突出我们保险学院的学科,人文和历史特点,能涵盖保险学院特色,主题鲜明。LOGO新颖、有活力,突出特色。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颜色种类不限;具有一定的构图规则,构图创意独特。
3.应具有视觉冲击力强,标志性强的特点,易于识别和记忆。
4.图形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方便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和运用,同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显示。
四.投稿要求
(一)作品标准
1.所有作品均按A4纸规格,画成彩色上交;同时提交电子设计,以电子稿上交(需jpg格式),所有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上交作品恕不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附作图说明(另附纸,不多于500字)。
3.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投稿均可,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
4.投稿者请写清作者姓名,年级,班级,学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评奖。
5.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并且设计的徽标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专利设计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犯,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6.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所有,本院拥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二)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可选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提交:
1.信函方式: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可附带所提交内容的电子版)邮寄至主办单位,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院徽/标识”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秘书处(二号教学楼219室);邮编:201209。
2.电邮方式:请将应征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
baoxianxcb@126.com
邮件主题填写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院徽/标识设计”。
3.现场提交: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用信封密封后直接送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秘书处(浦东校区2号教学楼219室)。
联系人:王欣颖;联系电话:13764349421
在通过以上不同方式投稿提交时,均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三)注意事项:
本次征集可以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以单位和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内容的征集,可以投交多件作品。
(四)截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信函投稿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评奖应用
1.保险学院文化宣传部将对应征的院徽、标识设计作品进行初次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的设计方案将通过网络公布,进入大众评选环节,进行线上投票,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后,第二次入围的设计作品由保险学院遴选,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
2.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的作者还将获得一定奖励;保险学院拟为院徽/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400元)、二等奖2个(200元)、三等奖3个(100元)。
3.保险学院将从第二次入围的设计作品中遴选,或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院徽和标识,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所有,学院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各相关工作中。
4.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保险学院团委
文化宣传部
微信编辑/钱成
保险学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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