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的那点事”水乡竹韵重渡沟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方案
重渡沟位于洛阳市栾川县境内,因东汉光武帝刘秀二渡伊水至此,摆脱王莽追杀并成就帝业而得御赐之名。神秘的历史传说加上重渡沟的景区三绝,是重渡沟由鲜为人知名不见经传而一举唱红北国,声震华夏,成为河南省目前最具活力的十大热点景区的最好诠释。
本次活动由栾川旅游工作委员会主办,重渡沟风景区有限公司承办,郑州支点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全力支持,期望通过此次活动提高重渡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响重渡沟旅游新品牌。
一、项目主题
“关于旅游的那点事”水乡竹韵重渡沟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微电影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自由撰稿人、文学爱好者、旅游爱好者、各院校师生等只要有想法,有创意,都可报名参加。
二、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栾川县县政府
主办单位:栾川旅游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渡沟风景区有限公司
全案策划:郑州支点旅游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郑州支点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省内外相关媒体
(一)征集范围
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所有微电影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自由撰稿人、文学爱好者、各院校师生等只要有想法,有创意,都可报名参加;
(二)剧本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且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2、此次活动所征集的微电影剧本,题材不限,可为历史的、现实的、童话的、科幻的……。作品应为规范的文学剧本样式。
3、主题积极,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构思独特,适合于微电影的形式表现。
4、征集的微电影剧本紧扣主题,即作品必须围绕”关于旅游的那点事” (但地点不一定为重渡沟风景区,可为其他地方)这个核心,不得偏题、跑题,;
5、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名族风俗习惯;
(三)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为了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将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3、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4、根据大赛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无条件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5、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参与方式
来稿需文字稿或电子稿,其中文字稿必须为电脑打印稿。可以用信函邮递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信封正面及电子稿标题应注明”关于旅游的那点事”水乡竹韵重渡沟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
征稿请寄:郑州市中州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国信广场7楼7021室 郑州支点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邮 编:450000
E-mail:china-chongdugou@163.com
E-mail: zhidianyingshi@126.com
咨询电话:0379-66685989 0371-69315315
(五)评选方式
1、活动组委会及评选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评审。
2、开设”关于旅游的那点事”水乡竹韵重渡沟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官方网站,参赛的作品将在网站进行同步链接,网民可通过网上投票参与评选。
3、参赛作品由专家评审和网民投票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审占总成绩的80 %,网民投票占总成绩的20%。
4、获奖名单在6月1日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六)评选规则
1、在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委进行筛选评选打分,计算最后的平均分,按分数高低依次选出最佳剧本创作奖、优秀剧本创作奖、入围奖名单。
2、获奖名单在6月1日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入围奖:20名 价值500元的4A级景区重渡沟门票5张;
2、优秀剧本创作奖:2名 奖金20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
3、最佳剧本创作奖:1名 奖金100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