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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面向全国征集秋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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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8 15:5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体现的黔南旅游资源特色,以直观、简炼、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呈现黔南旅游的文化内涵和精髓,突出黔南“秋之婉约、冬之苍茫”的季节特点,进一步提升黔南旅游综合目的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到黔南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黔南州秋季、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
  作品要求
  (一)全面准确反映黔南旅游形象和主题,充分体现黔南旅游的文化底蕴、资源优势、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
  (二)创意独特,特色鲜明,文字凝炼,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易传播,每条主题词12个字以内,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及征集阶段
  投稿日期:2018年9月28日00:00起至2018年10月31日00:00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二)作品评选阶段
  1、作品有效性认定及公示阶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
  2、评委会初评及公示阶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11月30日
  3、评委会评审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
  4、网络投票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
  (三)获奖作品公示阶段
  2018年12月24日—28日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6件获奖作品:
  1、设秋季旅游宣传主题词采用奖1名,奖金1万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0元。
  2、设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采用奖1名,奖金1万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0元。
  评选程序
  (一)投稿作品有效性认定:
  1、根据本公告中明确的“作品要求”、“征集时间”等相关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取消参选资格。
  2、同一作者按秋季、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可分别投稿3条,投稿超过3条的,若无特殊标注,主办方按顺序选取前三条作为有效参评作品。
  3、征稿截止后,由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有效性认定,并进行网络公示。
  4、不同作者投稿作品内容相同并入围获奖作品的,由主办方选取最先收到(以邮箱或邮件收件时间为准)的稿件作为获奖作品。
  (二)评委会初评:
  初评工作由黔南州旅发改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组成的黔南秋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委会”)负责,评委会从有效作品中初评出30件作品,并进行网络公示。
  (三)评委会评审和网络投票:
  评委会对初选出的30件作品进行评审,同时开展网络投票,并根据评审和网络投票情况分别打分,作品最终得分由评审得分与网络投票得分加权计算得出(评委会票选结果权重为70%,网络投票结果权重为30%)。评委会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出获奖作品,并进行网络公示。
  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递地址:qnlyxcztc@163.com
  2、信函邮寄和现场投递地址:黔南州都匀市大坪镇匀东大厦A区A323室,邮编:558000,联系电话:0854-8280566。
  电子邮件或信封标题为:(作者姓名)黔南秋冬季旅游宣传主题词”,另附作品创作说明(100字以内)及作者简介,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活动声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费用。
  (二)本次征集活动公示渠道为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qntour.gov.cn)、“黔南旅游”微信公众号。
  (三)投稿人所投作品必须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被评选为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及附属权力权益均归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可用于旅游宣传推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合作平台使用等。今后使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五)获奖作品作者需在后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获奖作品及投稿图文证明到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奖金。
  (六)活动期间,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活动期间外不受限制),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州旅发委及作者许可下,不得将作品用于任何商业性活动。黔南旅游发展委员会如有商业开发需要,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凡提交作品参加评选,即视为接受以上条款。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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