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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关于征集柴桑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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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2 10:2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打造柴桑旅游品牌形象,根据工作需要,现向全社会征集柴桑旅游宣传口号和柴桑旅游形象标识LOGO,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柴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二、征稿和评选时间

  征稿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7日

  评选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一)柴桑旅游宣传口号

  1、语言凝练,原则上不超过15个字;

  2、体现柴桑文化和旅游特色。

  (二)柴桑旅游形象标识LOGO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能够体现“以文化策划品牌,以品牌展示特色”的理念;

  2、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

  3、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四、应征作品标准

  (一)形象宣传语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JP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同时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单位用于宣传活动;

  (二)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介绍(500字以内);

  (三)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

  五、活动规则

  (一)单个作品作者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策划、创意和设计。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

  (二)参投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三)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即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 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接受本规则。

  (五)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方式与奖励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已有的宣传口号(渊明故里,贤母圣地;古韵柴桑,渊明故里;田园柴桑,梦里桃园等)和形象标识不参与此次评比。征集的作品如有雷同者,以先收集到的为准。

  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均设入围奖5名,并颁发证书,奖金为每件作品500元,最终采用者每件作品另奖励1000元。

  七、宣传与推广

  作品将通过柴桑区人民政府网、柴桑区发布、柴桑区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八、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jjxwg2132@163.com

  联 系 人:肖  婷

  联系电话:0792—6812132

  柴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4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1730ZLnBjC1ack9Slu7h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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