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征集拜城县旅游宣传吉祥物的公告》要求,经相关人员申报,拜城县文旅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确定了拟选定拜城县旅游宣传吉祥物获奖者名单,现给予公示。 一等奖:拜城宝宝(作者:杨阳) 二等奖:拜宝(作者:徐学谦) 三等奖:拜城宝宝(作者:王波) 乐乐(作者:郭文俊)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7-8621706 电子邮箱:1059694258@qq.com
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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