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市党委政府提出“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行动,号召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通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size=14.6667px]乐享衣食住行,护航放心消费。为持续打造全市放心消费氛围,特举办丽水市“放心消费”主题广告语征集、微视频创作、优秀放心单位评选活动。本活动由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 [size=14.6667px]整体要求: [size=14.6667px]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富有美感,语言精练。既要突出“放心消费”的观念,追求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等新理念、新思想、新潮流,又能准确反映丽水特色及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传播效果,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 [size=14.6667px]广告语要求: [size=14.6667px]简洁明了、易记上口、富有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主题突出、符合大众审美、积极向上。 [size=14.6667px]活动奖项 [size=14.6667px]广告语: [size=14.6667px]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size=14.6667px]优秀奖10名(奖金每人100元) [size=14.6667px]参与奖若干(精美礼品一份) [size=14.6667px]作品征集时间: [size=14.6667px]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0日 [size=14.6667px]结果公布时间: [size=14.6667px]2022年3月14日 [size=14.6667px]广告语、微视频投稿邮箱: [size=14.6667px]976077564@qq.com [size=14.6667px]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紫金路347号306室) [size=14.6667px]联系电话:2050552 [size=14.6667px]*注意事项 [size=14.6667px] 1.应征广告语是应征者的原创。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 [size=14.6667px]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size=14.6667px]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放心消费”主题广告语。 [size=14.6667px] 4.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励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size=14.6667px] 5.如投稿作品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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