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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上海市台办新媒体中心LOGO征集令,丰厚奖金邀您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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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2 12:2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台办新媒体中心是上海涉台宣传的重要力量,未来将以全媒体矩阵为目标,致力于打造集“媒体+政务+服务”的多功能平台。为进一步提升市台办新媒体平台在广大在沪台胞台属中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市台办新媒体中心主题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征集对象
  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欢迎在沪台胞、台商、台青、台生踊跃参与。
  征集单位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新媒体中心)
  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投稿作品结果在公示前,投稿人未对外发表发布,不能一稿多投,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利益。
  2.投稿作品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且LOGO尚未注册。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作品应方便运营,可在雕塑、旗帜、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4.投稿LOGO设计文件的分辨率需要在300dpi及以上,像素为1000*1000,纯白色背景,文件不超过5M,格式为JPG/PNG,同时必须附以详细的创意设计说明或内涵注释。获奖的LOGO涉及作品,须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用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tbfw780@126.com,文件名为“投稿人姓名+新媒体LOGO设计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新媒体LOGO征集”。另请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评选办法
  将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入围的LOGO将通过“沪台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3000元(1名)
  优秀奖:500元(3名)
  入围奖:纪念品(5名)
  注:
  1.以上稿酬均为税前稿酬
  2.若征集不到满意作品,最佳作品奖可空缺。
  3.团队所获奖金由团队成员所有,团队内部进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属说明
  1.投稿作品一经录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录用方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主办方完善相关程序。
  2.投稿作品的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

[size=14.6667px]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被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MX8nBJnJE66LiVkTZFw4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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