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以党建引领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文山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color=rgba(0, 0, 0, 0.9)]为展示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检察业务、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形象LOGO。 [color=rgba(0, 0, 0, 0.9)]一、设计要求 [color=rgba(0, 0, 0, 0.9)]1.LOGO设计可参照基层检察院工作职责进行设计,应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健康向上,形式端正庄重,图案清晰流畅,色彩搭配适宜,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符合大众审美,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 [color=rgba(0, 0, 0, 0.9)]2.LOGO设计要符合时代特征和文山市地域特点,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全面展示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党建引领下推动检察工作有序发展的积极向上精神风貌。 [color=rgba(0, 0, 0, 0.9)]3.作品应具有广泛的形象延展性,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用于公共场所、宣传品及实体印刷和制作,适合在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和活动中使用。 [color=rgba(0, 0, 0, 0.9)]4.设计稿需附图形标识和字体创意的文字说明。包括设计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运用示范,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color=rgba(0, 0, 0, 0.9)]二、作品要求 [color=rgba(0, 0, 0, 0.9)]1.应征作品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发现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其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 [color=rgba(0, 0, 0, 0.9)]2.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形象LOGO征集作品”。图片作品请用JPEG文件格式、2M以上、像素不低于300dpi。 [color=rgba(0, 0, 0, 0.9)]3.所有参赛作品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作品入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并根据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设计衍生图形。 [color=rgba(0, 0, 0, 0.9)]三、评选办法 [color=rgba(0, 0, 0, 0.9)]本次征集活动将由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 [color=rgba(0, 0, 0, 0.9)]本次征集活动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设计费3000元;二等奖1名,设计费2000元;三等奖2名,设计费1000元。应征作品获奖者携发票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61号)领取设计费。 [color=rgba(0, 0, 0, 0.9)]四、截稿日期 [color=rgba(0, 0, 0, 0.9)]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稿,截止于2023年3月15日24时。 [color=rgba(0, 0, 0, 0.9)]五、投稿方式 [color=rgba(0, 0, 0, 0.9)]投稿邮箱:wssrmjcy@163.com,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876-2159576。 [color=rgba(0, 0, 0, 0.9)]六、作品权属 [color=rgba(0, 0, 0, 0.9)]1.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独家所有。 [color=rgba(0, 0, 0, 0.9)]2.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color=rgba(0, 0, 0, 0.9)]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color=rgba(0, 0, 0, 0.9)]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color=rgba(0, 0, 0, 0.9)]2023年2月27日 [color=rgba(0, 0, 0, 0.9)]附: [color=rgba(0, 0, 0, 0.9)]基层检察院工作职责 [color=rgba(0, 0, 0, 0.9)]1.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color=rgba(0, 0, 0, 0.9)]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color=rgba(0, 0, 0, 0.9)]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color=rgba(0, 0, 0, 0.9)]4.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color=rgba(0, 0, 0, 0.9)]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color=rgba(0, 0, 0, 0.9)]6.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color=rgba(0, 0, 0, 0.9)]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color=rgba(0, 0, 0, 0.9)]8.同时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 [color=rgba(0, 0, 0, 0.9)]9.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olor=rgba(0, 0, 0, 0.9)]专业名词解释 [color=rgba(0, 0, 0, 0.9)]“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color=rgba(0, 0, 0, 0.9)]“四大检察”从履职情况可分为“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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