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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南联杯”《诗山美》歌词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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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05: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诗山是历史悠久的闽南文化古镇,是开八闽文运的唐朝诗人欧阳詹的发祥之地,是南宋理学巨匠朱子的过化之乡,是誉满全球的广泽尊王信仰的发源地,是闻名遐迩的重点侨乡。为更好地展现诗山古镇的独特形象和时代风貌,经诗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举行“南联杯”《诗山美》歌词征集活动。
  一
  组织机构
  主办方:中共诗山镇委员会
  诗山镇人民政府
  承办方:南安市南联文化中心
  二
  征集时间
  9月15日至9月24日
  三
  歌词主题及要求
  歌词内容要能体现诗山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凸显本土特色与魅力,弘扬时代精神,提升诗山形象。歌词应为原创,主旨突出,立意深远,格调健康,生动鲜明,易于谱曲,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
  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承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委集中评选出优秀歌词若干首给予奖励。其中,若有上乘之作,将确定为诗山镇镇歌,并邀约作曲家进行谱曲。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五名,资金500元。
  五
  投稿要求
  应征者需在作品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笔名)、手机号码、地址等。请以Word格式,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47982800@qq.com
  请注明“《诗山美》歌词征集作品”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一经入围、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2.主办方发表入围作品,或谱曲、发行、表演、摄制等,不另向歌词作者支付稿酬。入选作品若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已发放的奖金将原额追回。
  3.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
  中共诗山镇委员会
  诗山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南联文化中心

[size=14.6667px]  2023年9月14日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6rztNBjk_3JH26Vsu-__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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