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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徽”常重要!江门市艺术中学校徽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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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2 15:5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徽是学校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体现。为更好建设江门市艺术中学,彰显学校特色,树立学校品牌形象,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校徽征集活动,并从此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中选定江门市艺术中学校徽。
征集内容
江门市艺术中学校徽。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征集要求
1.便于传播。校徽要积极健康,简洁大气,便于推广传播、延伸设计,利于推广应用。
2.特色鲜明。校徽应紧扣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要求具有辨识度,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强。
格式要求
1.需要制作完整的方案设计稿,设计方案须提供电子版A4规格彩色稿(请注明CMYK色值,文件小于5M;JPG格式,分辨率300dpi,同时提交矢量文件)。标识(LOGO)面积不小于5cm×5cm。
2.需对设计作品中的标识、图样的设计理念、设计内涵、创作思路等进行注释说明(500字以内)。
3.获奖作品作者需将作品原稿素材提供给江门市艺术中学,且不得将该作品用于其他用途。
征集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投稿。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校徽作品进行鉴别、评选。校徽方案一经采用,将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4.若稿件相近或雷同,以第一个提交的时间为准。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
2. 投稿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作品投出后,投稿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投稿作品或宣传其投稿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投稿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江门市艺术中学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江门市艺术中学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投稿者须承诺一稿一投,如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的情况,有权取消投稿者的投稿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经选拔采用的,投稿者应当退还相应奖励。
4.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自投稿之日视为转让归江门市艺术中学所有,学校有权对入选本次活动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深化设计、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
5.采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6.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事项。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江门市艺术中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750)3881600,联系人:陈老师 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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