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纪委宣传部指导,苏州市纪委主办,苏州市文广新局、苏州市文联协办,昆山市纪委承办的“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之歌词作品征集已结束,经评委会专家评审,选出了特别奖歌词和“十佳勤廉歌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获奖歌词配曲作品。 一、征集时间 1.2014年8月8日至10月31日; 2.2014年11月,评委会对征集的获奖歌词配曲作品,以及征集到的其他成曲作品进行评选,选出10首优秀歌曲。 二、作品要求 1.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易于传唱。每首单曲在5分钟以内; 2.简谱或五线谱均可。有条件的可将应征歌曲制成录音小样CD(wav格式)。 三、作品投送 1.应征作品须在规定时限内投送,并同时提交《“廉石之韵·鹿城清风”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歌词、歌曲作品使用许可授权书》的签名原件。 2.应征作品的投送以邮寄、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均可,并注明“勤廉歌词歌曲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水秀路1333号,昆山市廉洁文化展示馆305室,邮编:215300;电子邮箱:szqlgqzj@126.com;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14212;联系人:陆志鸿。 3.寄送的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作品奖励 设优秀歌曲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7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附:廉石网相关网址二维码 苏州市“廉石之韵·鹿城清风” 勤廉歌词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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