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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内蒙古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公共平台logo及名称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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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5 20:3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是我院新成立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学院内部艺术作品整合和对我院优秀艺术作品及优秀人才进行国内外的推广与传播。因此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将建设微信公众平台,以推广优秀的艺术作品和艺术人才,宣传我院的优秀艺术成果,面向全社会推广精品艺术,促进社会文化艺术教育的普及工作。
为了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并争取到全院最有实力的艺术创作力量共同打造。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现面向全院师生征集平台logo设计与平台名称。该名称及logo用于中心面向社会的公开宣传。
要求如下:
1.征集对象:全院师生,可以单人设计,也可以以小组(最高不超过5人)为单位集体创作。
2.征集内容: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平台官方名称及logo设计
3.征集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至2014年11月10日6:00截止
4.设计要求:
logo设计及名称设计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果有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公开批评。
Logo格式要求JPG与PSD格式双份,标题要求文本电子版格式,logo创意说明100字以内,电子版文件。(U盘拷贝)
创作风格简明、有深度、记忆点鲜明有利于传播,体现学院的独特风格。
本logo一经采用,版权由学院所有,作者拥有署名权。
5.征集奖励
录用作品1名,入围作品3名:录用者的作品作为简历的重要一项在校实践成绩,为入围者出具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毕业工作或出国留学推荐信,并予以获奖证书及平台专题作品及个人报道奖励。录用作品或经细节修改长期成为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平台logo使用。
投稿地址: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行政楼212室
投稿电子邮箱:2960318185@qq.com
http://tieba.baidu.com/p/335061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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