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大爱兆雪杯”全国文学大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促进文学创作,打造文艺精品。唐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决定在“首届‘李大钊杯、张爱玲杯、成兆才杯、曹雪芹杯’(简称大爱兆雪杯)全国文学大奖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开展第二届“大爱兆雪杯”全国文学大奖赛。特发以下征稿启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唐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唐山市作家协会 《唐山文学》杂志社 北京华报联文化传播中心 协办单位:唐山大爱兆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该活动由各举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第二届“大爱兆雪杯”全国文学大奖赛组委会,共同负责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和展示评奖等工作。 三、奖项设置: 1、大赛下设李大钊杯通讯、报告文学奖,张爱玲杯散文、诗歌奖,成兆才杯小品、微短剧、微电影文学剧本奖,曹雪芹杯短篇、微型小说奖。 2、四个奖项各设金奖1名,奖金每名5000元;各设银奖2名,奖金每名2000元;各设铜奖3名,奖金每名1000元;各设优秀创作奖10名,赠阅2016年《唐山文学》杂志。 3、设大众评委奖若干名,予以适当物质奖励。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唱响主旋律、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以文学视角真实反映催人奋进的中国梦与缤纷绚烂的个人梦之间交织与共鸣的内在联系,生动记录社会各阶层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的精神状态和具体成效。 2、通讯、报告文学,以“大爱兆雪·大学生创业”为主要内容,要求是真人真事,通讯不超过2500字,报告文学在3500字以内。 3、散文、诗歌,以“大爱兆雪·爱在人间”为主要内容,散文在3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40行。 4、小品、微短剧、微电影文学剧本,以“大爱兆雪·和谐家园”为主要内容,不超过3000字。 5、短篇、微型小说,以“大爱兆雪·百姓寻梦”为主要内容,短篇小说2500字以内,微型小说不超过800字。 6、本届征文大赛增加“微文”类征文,仍以大学生创业、爱在人间、和谐家园、百姓寻梦为主,字数不超过163字,与普通征文作品一同参评,不再另设奖项。 7、凡被选中入围的稿件,均在《唐山文学》发表,一经发表即付稿酬。作品的版权归《唐山文学》杂志社所有,选登集、刊、网络不另付稿酬。 8、作品切忌抄袭、套改,必须为作者独立完成,系尚未出版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评奖办法: 大赛组委会负责所有来稿的登记、审阅、筛选、刊登,获奖作品依据读者投票数量确定名次,每篇获奖作品获得票数量不得少于50票,得票数量不足或得票数量相同的作品由组委会最终确定名次。 六、时间安排: 征稿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止。 入选作品分别刊登在《唐山文学》2015年1-5期,依据每期附带选票进行大众读者投票评选。 2015年10月进行选票统计和评奖工作,在《唐山文学》、大爱兆雪网站公布大赛获奖名单,同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投稿要求: 2、采用网上投稿方式,要求word文档格式,四号宋体字,参赛作者须将登记表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与参赛作品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邮件主题标明大奖赛参赛作品字样。 工作QQ:2753919782 联系地址:唐山市西山道9号《唐山文学》杂志社 联系电话:(0315)2801250 (0315)2225330 联系人:马良 周圆 第二届“李大钊杯、张爱玲杯、成兆才杯、 曹雪芹杯”全国文学大奖赛组委会 2014年11月 第二届“李大钊杯、张爱玲杯、成兆才杯、曹雪芹杯”全国文学大奖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参赛类别 (勾选) | 通讯、报告文学 □ 散文、诗歌 □ 小品、微短剧、微电影文学剧本 □ 短篇、微型小说 □ | 作者姓名 |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本人保证参加第二届“李大钊杯、张爱玲杯、成兆才杯、曹雪芹杯”全国文学大奖赛的作品由自己独立完成或牵头完成,表格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侵权事件,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作者签名: 填表日期: |
(表格填好后,请将表格扫描件或电子照片随同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