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二届“花果山文学奖”评选通告
为鼓励全市广大文学工作者积极创作、多出精品,繁荣连云港文学事业,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连云港市“花果山文学奖”今年将组织第二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范围 评选连云港市辖区内集体或个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范围内于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被排演为戏剧并正式公演及被拍摄成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并正式发行放映的文学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奖项设置 连云港市第二届“花果山文学奖”共设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报告文学奖、影视(戏剧)剧本奖、文学评论奖、文学新人奖7个奖项,各奖项获奖作品(获奖者)奖金2万元。 三、奖项申报 每位申报者只能选一个奖项申报。除文学新人奖外,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部(篇)作品参评。申报集体或个人须提供《连云港市第二届“花果山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一式8份;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8份(作品集须提供原件8份);获奖证书须提供原件;申报文学新人奖的作者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投稿地址 评选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文联(海州区苍梧路36号4-4),邮编:222000,联系电话:85523617、85413406,联系人:胡颖颖、陈辰。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1月30日。 连云港市第二届 “花果山文学奖”评选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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