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共筑自信中国梦,同颂赤诚爱国情 二、主办单位 财政税务学院 三、承办单位 财政税务学院团委宣传部、组织部 四、活动对象 财政税务学院13级,14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2014年11月20日—2013年11月25日 评审时间: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1月28日 结果通知:2013年12月3日 六、活动形式 围绕主题进行诗歌或文章创作 七、活动流程 (一)活动地点 教学科研楼办公室 (二)投稿要求 (1)紧扣主题,以下列角度作文: 角度之一:以亲历一件难忘的事为内容,通过参与或见证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一段难忘经历、一片思想花絮、一个永驻心中的场景、一个不能忘怀的任务等,真情记录在学习和生活中留在心灵深处的记忆与感动。 角度之二:以身边先进典型为内容,通过展现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先进事迹、先锋形象、优良品质和人生体验,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所取得的不平凡业绩,宣传他们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2)文稿作品要求:紧扣主题,语言流畅,内容充实,文字精炼,文体不限,文章字数不少于800 字,若为诗歌则不少于15行。提倡原创诗歌作品。 (3)文稿格式:标题用三号宋体字加粗,文章内容用四号宋体字,行距20磅,A4纸打印。 (4)作品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请参赛者自留底稿,来稿不退。 (5)作品要注明个人或参赛小组人员姓名、年级、班级。 (三)投稿方式 请参赛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将作品交至团支书,由团支书分类,11月25日将文稿交至宣传部。 (四)评比要求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定。本次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抄袭行为一经发现,自动取消本次活动参赛资格。原创诗歌可作为朗诵比赛的朗诵稿,并且可通过微博平台宣传,深化思想意义,提升参赛互动感。 (五)评分标准(百分制) 1、文采分(40分) 要求文字流畅,语言精彩,文采飞扬。 2、情感分(30分) 要求情感真挚,真情实意,情深意切。 3、主题分(20) 紧扣故事情节与主题。 4、结构分(10分) 要求美观大方,赏心悦目。 (六)奖励方案 (1)评选出优秀文章、优秀诗歌,于朗诵比赛决赛颁布。 (2)所有参赛者按成绩分别予以不同分值的综评积分奖励。 (3)优秀作品会展示在学院宣传板上,供广大学生学习。 (4)优秀作品将通过财政税务学院官方微博和河南财大财税宣传部微博平台进行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