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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 “你好丰台——摄影展”征稿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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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3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千龙网北京1月19日讯(记者 田北北)为鼓励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充分挖掘北京市丰台区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优美的自然风光、现代的城市面貌以及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并以此充分展示其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总部聚集地、金融产业和高端商务商贸的主要功能区以及重要的会展旅游和文化休闲区的城市形象,特举办“你好丰台—摄影展”。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摄影家协会、北京市丰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摄影家协会、集典美术馆

  二、征稿主题

  你好丰台

  三、作品类别

  参展作品要求是近年来的新作,以纪实类摄影作品为主,兼顾风光。

  四、征稿时间

  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31日截止(以收件日期为准)。

  五、征稿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须取材于北京丰台区域内的百姓生活、典型人物、民俗风情、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城市面貌。参展的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3.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二次曝光)的作品;

  4.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谢绝共同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涉及到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展接收电子数据和纸质照片投稿,参展者应提交于丰台区域内拍摄的新作品。每位参展者选择网络和纸制一种投稿方式参展,请勿重复投递。网络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边长在1024之间。纸质版参展作品要求放大10英寸,请勿装裱。作品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6.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你好丰台—摄影展”参展表(见附件),随参展作品一并发至征稿邮箱。纸质照片每张作品背后均需粘贴参展表寄送至征稿地址;

  7.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展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

  8.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电子文件数据需满足制作20英寸展览级图片的要求)。如未按期送达或文件数据兆数不够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9.本次大展入围作品可作为申报北京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0.本次大展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1.所有纸质版参展作品恕不退稿,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作者一经送稿即等于认同上述须知。

  六、作品评选

  由北京摄影家协会组织国内知名摄影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将适时在“北京文联”、“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选登。

  七、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摄影展设优秀作品奖300幅,稿酬500元/幅。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

  八、投稿地址及咨询电话

  1.丰台: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8007丰台区文联

  信封标明:“丰台影展投稿”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63832847

  电子邮箱: nhft2015@163.com

  2.市内: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摄影家协会

  信封标明:“丰台影展投稿”

  邮编:100031

  联系电话:66011145、66035906

  附件:“你好丰台—摄影展”参展表

  “你好丰台—摄影展”参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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