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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是专门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监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帮助、服务的社会志愿者。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提高团队的知名度与公信力,宣传志愿者精神与文化,特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集“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工作标识(Logo)。现将活动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6日 二、“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工作标识设计要求 (一)色彩与形式 色彩单纯、强烈、醒目,在各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中,都能有较强的视觉效果。 1.图形、符号既要简练、概括,又要讲究艺术性。 2.构思力求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使标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保持易解的状态,容易被公众理解为佳。 3.应避免形成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并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 (二)应用 设计须充分考虑其现实的可行性,功能和需要能够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和宣传。应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三)基础要素 稿件设计需包括:1.标识图形标准 2.标识中文标准 3.标识英文标准 (四)标识主体素材 标识主体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中文全称:“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 2.英文全称:“Haining crape myrtle sunshine volunteer ”(英文缩写“HCSV”) 三、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 1.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 2.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200字以内)。 3.投稿人/投稿单位简介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300元。 五、参赛方式 投稿人将作品以图片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投稿邮箱 1574629755@qq.com,邮件标题中注明“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工作标识征集 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项材料。 六、活动主办单位 此次“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工作标识征集活动由海宁市司法局主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承办
七、联系人
王同学:18368308660(668660) 黄同学:18368318319(668319)
设计参考:
“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是专门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监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帮助、服务的社会志愿者,为引导社会公众关注、理解、支持、参与这项工作,提高“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团队的知名度与公信力,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工作标识(Logo)。 紫薇花:是海宁市市花,海宁市司法局现有紫薇说法网、紫薇说法微博微信公众号、紫薇说法杂志等一系列宣传媒体。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至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执行活动。我们将这些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 “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是专门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监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帮助、服务的社会志愿者,主要通过实地走访、进监帮教的模式,以平等沟通的方式了解服务对象的迫切需求以及真实想法,解决其实际生活中的困难,从心理上给予鼓励和帮助,树立正确认知,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政策咨询及就业指导等。 “海宁市紫薇·阳光志愿者”的服务宗旨:接纳、关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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