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富有魅力的生态名城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三个名城”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名城的建设,塑造泰州市区域形象和城市品牌,同时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打下基础,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豪情,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名城宣传用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5日-6月30日止 二、主办单位 泰州市环保局 三、活动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生态名城的含义及目标
富有魅力的生态名城:市和所辖三市四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市,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建成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城市片区与现代旅游休闲区有机衔接,全面构建以绿地和湿地为主体的高效、稳定、安全的城乡生态系统,成为知名的水城水乡生态宜居城市。 五、宣传用语要求 要围绕生态名城含义和建设目标,彰显泰州人文、历史、民风的特色构思宣传用语。宣传用语的表述语要准确生动、内涵深刻、通俗易懂、押韵上口,紧扣民意,字数控制在10个字以内。应阐述推荐理由及提升全民创建生态名城建设发展将起到的作用。
六、征集评选办法
1、推荐来稿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注明来稿单位、人员、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泰州市环保局宣教处,泰州市永晖路18号,电话:0523-86195589 ; Email:344277790@qq.com)
2、来稿经泰州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确定20个生态名城候选宣传用语,最后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3、本次活动将对获得候选宣传用语人员给予奖励。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5日 http://whllt.taizhou.gov.cn/thread-864168-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