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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1万元 东北新闻网社区网络平台LOGO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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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0:5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省社区网络平台(东北新闻网社区频道)建设至今,已覆盖全省全部城市社区,覆盖居民2716万,是全国唯一一个为上千万社区居民服务的社区网络平台。辽宁省社区网络平台建设第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主要将完成平台系统功能、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开发移动客户端、移动支付终端,引入微博、微信、QQ等应用软件,充分发挥平台的社交功能。扩展平台的服务功能,通过平台发布商品、服务、活动信息和供社区居民查询的便民信息,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我们期待有创新性、艺术性、时代感的你,设计出具有视觉美感并能充分展现“辽宁省社区网络平台”社会影响力与文化内涵的平台LOGO。

  一、创作要求

  1、方案主题:“社区e家人”。

  2、简洁、大方,具有时代特点、互联网特点。

  3、具有辽宁省社区网络平台文字或形象元素。

  4、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易于推广传播,便于运用和再创作。

  5、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作品应是平面或立体、彩色效果图;LOGO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说明,并对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描述。

  2、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JPG或TIF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

  3、投稿人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需单用邮件WORD附件说明,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

  三、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1239117464@qq.com,邮件为本次征集活动唯一指定投稿方式,其它方式如传真、邮寄等一概无效。

  四、截止日期

  2015年5月27日上午12:00。

  五、奖励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本网成立标识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确定入选作品一件,奖励10000元,作者承担个税。

  六、知识产权

  入选作品将在东北新闻网社区频道(http://shequ.nen.com.cn)网站上发布和使用,入选作品作者应与本网签署辽宁省社区网络平台VI延展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东北新闻网所有。

  七、注意事项

  1、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2、东北新闻网拥有对本次LOGO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4-23257777-8059

  联系人:崔露娜

  东北新闻网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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