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水利局关于举办“绿水青山-光泽县水生态文明建设
30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一系列水利水保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水生态文明环境的改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推进《光泽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落实,集中反映“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光泽,更好地推进“碧水蓝天”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绿水青山-光泽县水生态文明建设30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展现30年来光泽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光泽县水利局
协办单位:光泽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对象、时间、范围和内容
面向水利系统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全面征集,欢迎县内外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赐稿。
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8月10日为摄影作品集中征集时限。
征集范围为拍摄于近30年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摄影作品,包括水利风景、水利水保工程、水利工作、城市水保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自然、人文景观方面。具体内容为:
1、水利水保风景
①江河、湖泊、水库、池塘、湿地、灌区及水利风景区等水体风光照片;
②反映生物多样性及资源丰富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林、水保林、风景林、风水林等森林生态风光照片;
③其他能反映绿水、青山的自然特征及艺术魅力的照片。
2、水利水保工程
①展现重要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电工程等方面的照片。
②小流域治理工程;梯田工程;公路、铁路、矿山、城市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3、水利工作
反映水利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水利工作、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人才培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4、水利活动
①上级领导关心、参与水利水保工作的照片;
② 反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改善民生、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照片;
③反映应对突发事件如洪灾、泥石流处置等方面的照片;
④ 水利水保科技推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宣传活动照片。
⑤体现人水和谐的照片。
5、水利人物
反映水利各条战线先进人物,尤其是基层职工爱岗敬业、服务民生的工作照片,展现水利人“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风貌。
6、与“绿水青山”主题相关的其他内容照片
①相关的名胜古迹、文化器物的照片;
②相关的其他社会事件的照片。
三、征集要求
1、应征照片必须主题鲜明,构图完整,色调明亮,画面清晰,兼具艺术性及客观历史的真实性。
2、应征照片须提交JPG格式电子版本,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每组4-6幅)不限,图片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以内,图片大小控制在5M以内。入选后,作者应提交未进行电脑处理的原始照片(JPG格式),图片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图片大小要求在3M以上。
3、每幅照片应附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属内容分类、作者姓名、拍摄日期和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说明,字数限100字以内。
4、照片提供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所有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照片提供者承担。
5、所有征集入选的照片,所有权和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在开展非营利性活动中拥有入选照片的使用权,如有其他商业利用价值时,由照片使用者与照片所有人协商有偿使用。未入选照片未经作者同意,主办、协办单位、个人不得使用。
6、应征照片请发送至县水利局摄影作品征集专用邮箱(npwg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水利摄影作品征集”,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编等。 联系人:徐衍 李国华吴光明;咨询电话:7922223 7922563 7955877
四、奖项评定及奖金设置
集中征集结束后,由县水利局和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给予每幅100-300元不等的奖励。本次奖励总额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含税),将委托咨询服务公司发放(另行签订合同)。入选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光泽时讯、光泽宣传网上公布。
光泽县水利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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