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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征文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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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10:0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6 10:25 编辑

由沪、苏、浙、皖四省市教研室和《语文学习》编辑部联合组织的“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致力于推动长三角区域性的语文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合作交流,服务长三角地方基础教育,提升长三角地区中学语文教育的整体水平。为此,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在成功举办七届论坛的基础上,将联合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主题征文活动,并于今年11月在安徽省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暨征文大赛颁奖活动”。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

2.评审委员会:

杨 桦(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语文教研员)

朱芒芒(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步根海(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胡 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王耀东(上海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语文学习》主编)

二、征文内容

1.主题: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2.形式教学论文、教学设计(可以是单篇作品教学设计,也可以是主题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等。 

3.组别:征文评比分高中组(含中等专科学校)和初中组。

4.要求①必须是原创。②字数不限。③信件、电子邮件均可,来稿请注明组别及“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字样;并注明详细通联方式。④不接受光盘。

三、征文对象

长三角及各地中学语文教师(含中等专科学校教师)、

教学研究人员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五、投稿地址

1.邮箱投稿:高中组请投至csjltgzz@163.com信箱,初中组请投至czzcsjlt@163.com信箱。

2.邮件投稿:上海市永福路123号《语文学习》编辑部,

邮编:200031。

3.咨询电话:021-64373598。

六、评选事项

1.参评文稿由评委会进行初评、终评。

2.评出“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语文学习》杂志将选登部分优秀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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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 CN 31-107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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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1—64373598
《语文学习》编辑部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福路123号 邮编: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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