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文明办字〔2015〕46号 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近年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产生热烈社会反响,成为面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5]8号)及省文明办《关于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工作的通知》(赣文明发电[2015]35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告法》以及公益广告有关规章,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鲜明主题,采取招标征集等有效方式汇聚力量,提升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使作品有新面貌、质量有新提高,切实增强公益广告宣传效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道德力量、营造文化氛围。 二、创作主题 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当前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各族人民的心中闪亮。 2.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广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5.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民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6.文明旅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公益广告潜移默化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民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行路驾车、网上交流以及公共场合中做到友好礼让、和谐相处。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9.身边好人。以龚全珍、杨斌圣、胡启初、肖玉玲以及萍乡历届道德模范、最美萍乡人为原型,放大“好人效应”,凝聚和传递正能量,大力倡导人人崇尚道德模范、人人争做道德模范。 三、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招标征集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广告创作要善于从老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 3.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萍乡地方特色,丰富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 4.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四、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5日——8月31日 五、作品提交 征集作品分平面、广播、影视和网络四类。作品制成后刻成光盘,并填写申报表,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创意说明等(附件2),随同作品一并提交,提交地址:市创建办宣传组,电话:6833306,电子邮箱:pxwmbxcz6833306@163.com。 各县区、经开区、武功上风景名胜区每类须推荐不少于1件作品,萍乡日报社(含中国萍乡网)须推荐不少于3件作品,市广播电视台(含城市周刊)每类须推荐不少于1件作品。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设计爱好者踊跃投稿。 市文明办经筛选后统一上报省文明办,省文明办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后报中央文明办,中央文明办将组织各媒体对优秀作品进行刊播。 附件: 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作品标准要求 2.萍乡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申报表 萍乡市文明办 2015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