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30000大奖在等你!兰溪市公开征集兰溪城市标识

[复制链接]

168

主题

799

帖子

472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721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2 19:0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1-23 07:44 编辑

兰溪征集城市标识活动

为更好地彰显兰溪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公开征集城市标识。

一、征集时间

自2015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止。

二、作品要求

在设计理念上要围绕兰溪城市特色,做到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作品内容包含城市标识图和设计说明。图稿用A4规格白底纸张,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注明各部分颜色;设计说明应阐明城市标识的设计理念、思路和含义。电子版以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三、参与方式

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作品即可参加(报名表附后)。邮寄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府前路81号市委宣传部。邮编:321100,电子邮箱:2559166525@qq.com 。咨询电话:0579—89029626

四、评选奖励

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征集的作品中遴选出20件入围作品,在当地媒体展示投票。

结合公众投票结果,由组织专家评审组最终审定,最终采用作品1件,奖金人民币2万元;优秀奖10件,奖金各1000元。

五、作品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一切的知识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因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导致无法使用标识的,主办方将向应征者追究赔偿责任。


主办方:中共兰溪市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2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16 15:12 , Processed in 0.475361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