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生福地、美丽昭平”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按照中共昭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我县“十三五”期间将全力打造“生态昭平、长寿茶乡、养生之都”升级版——“长生福地、美丽昭平”,把我县建成广西最美的生态旅游长寿县。为展示我县“天朗气清自在养生”的魅力,提升我县“古镇寻梦、田园观光、民宿体验、温泉休闲、茶海度假、山水养生”六大类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掘宣传我县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及自然景观,现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制作成“长生福地,美丽昭平”画册,用于各类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月29日—2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摄影作品要能反映昭平县历史文化、福寿文化、城市景观、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节庆、饮食文化等内容,并至少能体现昭平“商、养、学、闲、情、奇”等某一方面的特色。 三、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在昭平县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 (二)应征作品数量不限,艺术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三)所有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不得是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四)照片必须为电子版(格式:RAW或JPG,像素:3200*2600以上)。 (五)照片的名称命名方式:标题+作者,并另附word文档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品简要文字说明、作者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 三、关于版权 (一)从摄影作品中评优选精录入“长生福地,美丽昭平”画册,入选作品的作者需和昭平县旅游发展局签订摄影作品使用授权书。昭平县旅游发展局按照摄影作品使用授权书支付作者每张100元的版权使用费后,将享有永久使用入选摄影作品进行出版、展览、旅游推广等非商业性宣传的权利且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过程尊重应征者的署名权。 (二)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所有应征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参加此活动需遵守征集规则,凡应征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通知的以上规定。 五、应征方式 由应征者将应征作品的电子文档直接送达昭平县旅游发展局308室或发送至昭平县旅游发展局电子邮箱:zply2625@163.com。联系人:莫楹,电话:2566739。 昭平县旅游发展局 2016年1月29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xMDc5MA==&mid=404458263&idx=3&sn=3f54e8510376d06fbdbb9e6fad660b68&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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