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杯”全国侗族文学征文大赛启事
团结和凝聚侗族文学创作力量,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以文学方式讲述侗乡故事、反映侗乡的发展进步,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宣传和谐侗乡,建设美丽侗乡,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侗族文学分会、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湖南省侗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广西侗学会、贵州省侗学会、侗人网、侗族风情网、侗族三省坡网、《三省坡》《风雨桥》《鼓楼》协办“新晃杯”全国侗族文学征文大赛。7月14日,征文大赛启动仪式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正式启动,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体裁为小说、散文、诗歌、评论,小说字数在2.5万字以内,散文、评论在8000字以内,诗歌类作品字数在100行以内。 2、注重作品的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构思精巧,叙事精炼,情感真挚。 3、作者文责自负。作品末尾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100字内个人简介、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侗族作者需另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图片。 二、征文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小说奖,3名,奖金各5000元; 散文奖,3名,奖金各3000元; 诗歌奖,3名,奖金各2000元; 新晃文学创作奖,5名,奖金各2000元,体裁不限,要求作者为新晃籍,或者以新晃历史或现实生活为创作题材的优秀作品。 评论奖,2名,奖金各2000元,奖励关于侗族文学评论的优秀作品。 优秀作品奖8名,体裁不限,无奖金,颁发获奖证书。 除评论奖、新晃文学创作奖外,其它奖项参评者皆需是侗族。 四、评选 由征文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评论家、作家组成评委会进行专业评审。 五、颁奖时间、地点 201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 六、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或将结集出版,不再另外支付稿费。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动漫等衍生产品开发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3、本启事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新晃杯”全国侗族文学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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