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景泰旅游商品的文化内涵,拓展景泰旅游商品研发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土特产品包装设计向旅游商品的转化,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打造具有浓郁景泰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景泰县旅游产业发展,特举办本次旅游商品及包装设计大赛。 一、主办单位 景泰县旅游局 二、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30日 作品评审:2016年5月 三、参赛范围 大赛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作品。凡各类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在校学生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四、参赛作品类型 1、旅游商品:具有景泰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产品(含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土特产品。 2、旅游商品外包装:产自景泰,具有景泰特色的旅游商品外包装创意设计。 五、参赛作品要求 旅游商品和纪念品需突出景泰地域特色,突出创新性、文化性、纪念性、实用性、技术性、时尚性和市场可行性。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须针对景泰特色的旅游商品进行设计,作品设计应突出美观性、艺术性、独特性,包装的大小、形状、色彩、文字说明和图案等必须协调一致,支持旅游商品的定位。 参赛作品设计者应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规定。凡参赛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设计者负责。 六、作品征集评选办法 (一)参赛者请填写《“景泰礼物”旅游商品及包装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并附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想、创意说明、材质用料等基本情况(商业机密由参赛者自行保护),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 (二)参赛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表及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作品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景泰县旅游局办公室;参赛作品样品可直接送交或邮寄至景泰县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佳 电话:0943-5935853 0943-5935858 传真:0943-5935853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振兴路18号景泰县旅游局 邮编:730400 (邮件请注明“参赛作品”字样) (三)评奖方式 本次大赛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1、旅游商品、纪念品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5名,奖金2000元/名; 铜奖10名,奖金1000元/名。 2、旅游商品包装设计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5名,奖金2000元/名; 铜奖10名,奖金1000元/名。 获奖作品可推荐给相关企业、厂家投入生产,也可推荐作为政务、商务礼品,帮助进行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参加全省或全国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交易会。 八、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①商品外包装设计要突出景泰特色、经济实用、便于携带;②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③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2、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实物作品退还参赛单位和个人,参赛者于评奖结果公布3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放弃。参赛作品设计费、制作费、作品样品往来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3、凡通过邮寄方式参赛的作品样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主办方概不负责。 4、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宣传、使用、修改等权利,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主办方书面认可不得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凡申报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景泰县旅游局。 景泰县旅游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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